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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正与民主

“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,而是人民有权利选择做与不做”

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过这句话,是否在听到之后有所顿悟。在这里我想聊下我对这句话的观点:

虽然我们从小一直接受少数服从多数的教育,但不得不说这是错误的。在一些非一则二的问题,不得不选择或是别无选择的情况下,我们只能被迫使用少数服从多数。而人置于这个世界,就不可能存在非一即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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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先从”小数服从多数”来看,当团队做决策产生矛盾的时候,需要进行讨论分析,当时间紧迫没其他选择的时候,进行投票,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。但是,大家应该发现,这个时候多数人的权利和利益保证了,而那些少数人的选择权被剥夺了,他们只能被迫的接受与他们意愿相违背的决策。这能算公正吗?

有些人说,这是发生冲突的时候最好的方法。但是我们怎能忽略另一个我国常用的方式:求同存异,协商达成共识。前面说了这个复杂的社会中,没有任何问题是非一即二的,那如果这个时候我们草率的使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,不就显得很不明智?当我们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时候,我们让少数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情。他们的权利可以被我们剥夺吗?

当决策决定时,那些少数派不应该就此无条件的服从,而应该有权利选择不做。这才保证了他们的权利,也是真的公正。你可以去说服他们,可以进行思想教育,可以软磨硬泡,但绝对不能让他们强制执行。

我们统一思想、统一战略和人大代表制度都是基于少数服从多数,个人认为少数服从多数有些时候的确不可避免,但要保证尽可能的少使用这个方式,就要求基层和决策中央层的距离越近越好,层级越多权益越难保证。就说人大代表制度,我们一层一层的向上选,一层层的代表,也许最底层人民选的代表还可能代表他们的思想(现实中是,人民完全不认识自己的代表,这个可能是因为初级阶段还不完善),但当一层层的向上选择之后,代表性逐渐减弱,没有任何人的思想是完全一样的,那各种偏差不断累加,到了最终中央的时候,是不是就不应该叫人大代表了呢?

中国政坛还是很奇怪的,相当一个代表还是很难的,即使你是个名人,即使你有足够的人民支持,你也很难当上。大眼李承鹏上半年轰轰烈烈的说要参选人大代表。现在连个声音都没了。

人民—-公正,民主?

稚嫩的看法,有感而发,希望高人指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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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来源:《公正与民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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